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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关于银柴颗粒说明书修订情况的告知函

      尊敬的用户:

          我公司银柴颗粒【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51021901,规格:每袋装12克】按照“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金银花露等非处方药说明书的公告(2026年第29号)”要求,对“不良反应”、“禁忌”项进行了明确,同时完善了“注意事项”内容。具体修订情况如下:

      项目名称

      原内容

      修订后内容

      不良反应

      尚不明确

      监测数据显示,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: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口苦、口干、皮疹、瘙痒、嗜睡、头晕、乏力等。

      禁忌

      尚不明确

    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
      注意事项

     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     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
      3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鼻塞流清涕,口不渴,咳吐稀白痰。

      4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、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      5.服药三天后,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,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
      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      7.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

     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     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     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     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     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   

      1.本品含蔗糖,糖尿病患者慎用。

      2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      3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
      4.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鼻塞流清涕,口不渴,咳吐稀白痰。

      5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、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,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      6.服药三天后,症状无改善,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,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
      7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儿、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      8.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。

      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      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      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      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      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  热线电话(办公室) 0838-5106622
      不良反应(工作日) 0838-5102216
      人力资源 0838-5581887
      表单大师
      问卷星